2012年河北省象棋个人锦标赛

浏览量:2952 创建于:2013-02-17 09:12:37
一、主办单位:河北省体育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 河北省象棋协会
二、承办单位:秦皇岛市体育总会、秦皇岛市象棋协会、秦皇岛市天道棋院
三、协办单位:秦皇岛中兵建设集团
四、比赛日期和地点:2012年8月13日—16日在秦皇岛市举行。
五、参加单位:河北省各市、华北石油管理局均可派队参加,队数人数不限。各传统学校也可报名参赛。
六、竞赛分组:
男子组:
公开组:年龄不限。
18岁组: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16岁组: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14岁组: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12岁组:200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10岁组:200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8 岁组:200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岁组:200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女子组:
公开组:年龄不限。
16岁组: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12岁组:200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8岁组:200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参加办法:
(1)、每单位可派领队、教练各1人,各组参赛运动员人数不受限制。
(2)、小年龄组运动员可报大年龄组比赛。男子公开组允许女子运动员报名参赛。
八、比赛办法:
(1)、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象棋竞赛规则。
(2)、根据各组别报名人数,由赛区竞赛部门决定竞赛办法及轮次。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1)、个人名次(不并列):公开组个人名次录取前十六名,男子公开组个人前六名设奖金。18岁及18岁以下各组名次录取前八名,人数不足11人时酌情录取,由大会组委会决定。
(2)、团体名次:各组录取前六名。
(3)、团体名次的确定:以个人名次兼计团体成绩,按每队各组成绩最好的两名运动员的名次相加为本队团体成绩,得分少者名次列前。若得分相同时,比较各队最好个人名次,个人名次列前者,团体名次列前。凡各队各组参赛人数少于两人,则不计该队的团体名次。
(4)、女子各组视报名情况而定。
(5)、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最新颁布的《象棋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男女公开组个人前三名可申请授予一级运动员称号,男女公开组个人第四至十六名、男子18岁组个人前八名、男女16岁组个人前六名、男子14岁组个人冠军可申请授予二级运动员称号,2012年未注册的棋手不予办理。
(6)、参赛棋手根据比赛成绩可申请办理中国象棋协会颁发的业余等级棋士证书,成绩标准和办证相关事宜在赛会期间公布,办理等级证书费用自理。
(7)、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定)。
十、报名、报到日期:
(1)、各单位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完整并加盖当地体育主管部门或教育部门公章,必须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于7月15日前寄到河北省体育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逾期报名无效。报名表在河北省体育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hbqpzx.com/下载,同时将报名表发送至:hebeiqiyuan@sina.com
联系地址: 河北省体育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 石家庄市中山东路372号
邮编:050011 电话、传真: 0311—85266841
赛区联系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新建村小区新昌路15号。邮编:066000,
电话:03353228890,传真:03353213187,手机:18903347770,
联系人:宋燕 电子信箱:songyan1966@tom.com
(2)、各队于8月12日下午18:00前报到。报到地点另行通知。
(3)、报名后,无故不参加比赛的单位,停止下年度的比赛资格。
(4)、未办理2012年注册的运动员须携带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以备查验。
十一、经费负担办法:
(1)、已办理2012年注册的运动员每人交报名费100 元,未注册运动员每人交报名费150元;保险费: 每人10元;食宿费640元(每人每天160元*4天)。各队经费自理,由大会统一安排食宿。
(2)、各队费用请于7月15日前汇至赛区账号:6222080404000630930,开户人:宋燕,开户行:工商银行秦皇岛金新支行。过期汇款,每人加收滞纳金100元。
(3)、其它费用由赛区负责。
十二、裁判长、编排长由河北省体育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负责选派。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详见(www.qhdtdqy.com)。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河北省体育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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