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中兵”杯秦皇岛市小学生象棋比赛竞赛规程

浏览量:2687 创建于:2013-02-17 10:02:13
“秦皇岛中兵”杯秦皇岛市小学生象棋比赛竞赛规程
一、 主办单位:秦皇岛市体育总会
二、 承办单位:秦皇岛天道棋院、秦皇岛市海港区新一路小学
三、 协办单位:秦皇岛中兵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四、 参赛单位:市属各小学
五、 比赛时间、地点:2011年11月19日,秦皇岛市海港区新一路小学。
六、 比赛分组:比赛分甲组(4、5、6年级)、乙组(1、2、3年级)两组进行比赛,不分性别。
七、 比赛办法:
1、 比赛采用国家最新竞赛规则;
2、 比赛电脑编排(瑞士制积分循环);
3、 各队各组限报10人,于11月11日前,报至秦皇岛天道棋院,邮箱:songyan1966@tom.com,地址:新建村新昌路15号,联系电话:3213187,3228890;
4、 报名费:免;
5、 开赛时间:上午预赛8:00开赛,采用4人单循环淘汰赛,小组第一名进入下午决赛,下午决赛13:00开赛,采用积分循环赛制,决出个人和团体成绩。
6、 个人、团体比赛一并进行,各队成绩最好的前4人计算团体成绩,人数不够4人的队,不计算团体成绩。
八、 录取与奖励:
1、 个人各组录取并奖励前10名;
2、 团体录取前6名。
3、 甲组前6名、乙组前3名有资格免费参加12月17日举行的“秦皇岛中兵”杯全国象棋公开赛。
4、 甲组个人冠军有资格参加18日举行的特级大师(全国冠军)对抗赛。
5、 个人获奖人员免费成为秦皇岛市象棋协会会员。
九、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 本规程的解释权归秦皇岛天道棋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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