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北省象棋少年锦标赛竞赛规程

浏览量:4369 创建于:2014-06-16 08:34:58

 

2014年河北省象棋少年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河北省体育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   
二、承办单位:河北省象棋协会
三、比赛日期和地点:2014年7月16日—19日,石家庄市富华大酒店
四、参加单位:河北省各市、华北石油管理局均可派队参加,队数人
数不限。传统学校和象棋协会也可报名参赛。
五、竞赛分组:
男子组:
18岁组: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16岁组: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14岁组:200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12岁组:200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10岁组:200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8岁组:200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岁组:200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女子组:
18岁组: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12岁组:200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10岁组:200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8岁组:200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岁组:200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参加办法:
   (1)、每单位可派领队、教练各1人,各组参赛运动员人数不限。
(2)、小年龄组运动员可报大年龄组比赛。
七、比赛办法:
   (1)、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象棋竞赛规则。
   (2)、根据各组别报名人数,由赛区竞赛部门决定竞赛办法及轮次。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1)、个人名次(不并列):各组名次录取前八名,人数不足11人时酌情录取,由大会组委会决定。
   (2)、团体名次:各组录取前六名。
(3)、团体名次的确定:以个人名次兼计团体成绩,按每队各组成绩最好的两名运动员的名次相加为本队团体成绩,得分少者名次列前。若得分相同时,比较各队最好个人名次,个人名次列前者,团体名次列前。凡各队各组参赛人数少于两人,则不计该队的团体名次。
   (4)、参赛棋手可根据比赛成绩申请办理中国象棋协会颁发的业余等级棋士证书,成绩标准和办证相关事宜在赛会期间公布,办理等级证书费用自理。
   (5)、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定)。
九、报名、报到日期:
(1)、各单位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完整并加盖当地体育主管部门或教育部门公章,必须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于6月30日前寄到河北省体育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逾期报名无效。同时将报名表用电子版发送至:hebeiqiyuan@sina.com。联系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372号,邮编:050011,电话传真:0311—85266840,85266841.
(2)、各队于7月15日下午18:00前报到。报到地点:石家庄市富华大酒店,石家庄市建华北大街19号。
   (3)、报名后,无故不参加比赛的单位,停止下年度的比赛资格。
   (4)、未办理2014年注册的运动员须携带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以备查验。
十、经费负担办法:
   (1)、各组运动员已办理2014河北省年度注册的棋手每人交报名费100元;非注册的棋手交报名费150元。                   
(2)、各队经费自理,由大会统一安排食宿, 食宿费每人每天180元。已注册棋手总费用为820元,非注册棋手870元;请于6月30日前将款汇至:工商银行卡号:6212260402003135967  户名:邵鑫勇汇款以后请在第一时间把汇款凭证以传真形式(0311-85266841)或照片扫描件发至报名邮箱。大会将按汇款顺序统一安排食宿,逾期者责任自负。报到时请出示银行汇款凭证单。
   (3)、参赛人员必须在参赛单位当地办理赛事期间(含往返途中)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报到时需出示保险证明方可参赛。 
(4)、其它费用由赛区负责。
十一、裁判长、编排长由河北省体育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负责选派。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属河北省体育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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