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国业余女子围棋锦标赛竞赛规程

浏览量:2749 创建于:2017-09-15 00:00:00

2017年全国业余女子围棋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 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

中国围棋协会

二、承办单位:

河北省体育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

河北省围棋协会

秦皇岛市体育局

秦皇岛体育总会

三、协办单位:秦皇岛天道棋院

四、参赛资格: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行业体协有资格报名。

2、棋手须代表身份证或户口本签发单位所在省市参赛,代表行业体协参赛的棋手必须是该行业的正式职工或签约棋手。

五、时 间:2017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其中11月10日报到,11月11日-13日比赛,11月14日上午颁奖,中午前离会。

六、地 点:河北省秦皇岛市

七、比赛分组:

甲组:年龄不限,每队限报2人;

乙组:2000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出生,人数不限。

丙组:200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人数不限。

八、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中国围棋协会审定的最新围棋竞赛规则。

(2)各组采用个人积分编排制,赛7-9轮。

(3)每方基本时限45分钟,1次20秒读秒。

(4)区分个人名次顺序:积分,对手分总和,直胜(仅限2人),所对最高名次;前8名不并列。

(5)各组报满2人的参赛队计算团体成绩。团体成绩比较同队2名成绩最好棋手的积分之和,分数相同则比较个人名次。

(6)各组均报出2人的参赛队计算总团体成绩,比较各队各组团体名次总和,名次和相同则依次比较甲、乙、丙组的团体名次。

九、录取与奖励:

1、甲组个人录取前八名,颁发奖杯和荣誉证书;奖金第1至3名分别是10000元、5000元、3000元;第4-8名各2000元,第9-16名各1000元。第1-3名授予业余6段(可顺延至前12名),第4-24名授予业余5段(不顺延)。

2、乙组个人录取前八名,颁发奖杯和荣誉证书;奖金第1至3名分别是3000元、2000元、1000元;第4-8名各800元,第9-16名各600元。冠军授予业余6段(可顺延至前6名),第2-16名授予业余5段(不顺延)。

3、丙组个人录取前八名,颁发奖杯和荣誉证书;奖金第1至3名分别是2000元、1000元、600元;第4-8名各500元,第9-16名各300元。前8名授予业余5段(不顺延)。

4、各组团体录取前八名,颁发奖杯和荣誉证书。

5、总团体录取前八名,颁发奖杯和荣誉证书。

6、比赛设优秀组织奖和优秀教练奖。

十、报

(一)各单位必须使用统一下发的报名表,一式两份按照要求填写,并于2017年10月15日前分别寄到中国棋院围棋部和协办单位:

中国棋院围棋部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天坛东路80号,邮编:100061 联系人:陈凌凯 联系电话:010-87559128

协办单位地址:

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新建村小区新昌路15号秦皇岛天道棋院,邮编:066000,

联系人:宋翛垚 联系电话:18133528530

(二)各单位报名表必须加盖省级围棋主管部门公章。

(三)参赛棋手报名人数超出5名的队可报编内领队1人,教练1人;单组参赛棋手报名人数超出2名的队可报编内领队兼教练1人,其余情况均按照编外人员计算。

(四)报名后,棋手不得更换组别。

十一、参赛费用:

1、比赛免收报名费。

2、编内人员每人每天食宿费240元,不足部分大会负担。编外人员每人每天食宿费380元。

3、参赛人员往返交通费自理。

十二、比赛地点:

1、秦皇岛香格里拉酒店

2、秦皇岛汇成酒店

十三、比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的解释权属中国围棋协会。

 

附:

 

2017年全国业余女子围棋锦标赛报名表

中国围棋协会

2017年9月15日

 

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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